蒙台梭利教育的四大基本原理
发布时间:2016-08-23 来源:科德学院
一、有准备的环境。
为儿童准备一个整洁,亮丽,能吸引儿童自由挑选,自由操作,而且能让儿童受到良好刺激又乐在其中的环境。
二、独立成长论。
成人除了为儿童提供环境(如爱,事物,生活设施,教具等)外,是无法替他成长的。独立是儿童成长的必须条件,成人帮助儿童独立的秘诀是最少的指导,最大的耐性和最多的鼓励!
三、尊重生命自然发展的秩序和规律。
儿童的发展有着预定的步骤,它存在于胚胎发育之初。预定步骤以内在需求的出现为标志,儿童内在需求驱使他主动产生活动的愿望,从而成长着自己,满足自然成长发展的目标。儿童需要成人提供的帮助,让他自己好好地成长,而不是成人一味地填充。把早教当成比如识字等填充所谓知识是错误的,很多家长都把识字认识几个数字当成了早教,这样的家长很多!
四、儿童的特殊生命力。
“吸收性心智”和幼儿期间的“敏感力”。儿童凭借这两种特殊能力,从无到有地在环境中学习,奠定了智力和人格的基础。儿童的“工作”是内在需求引导产生的,随内在需求的变化,儿童的工作选择在变化,满足着自己。蒙特梭利认为儿童工作目的有两个:一是训练手眼谐调,做事聚精会神,体验独立和有秩序地完成一件工作;另一个是依靠四肢活动,是人格,智能,体能同时谐调发展。儿童籍由工作完成着自我构建,自我发展,创造着人类的新生命。悬赏式的奖励和以成人为中心的惩罚都是建立在要儿童接受成人安排所使用的手段。是借助外力的强化行为,因而是不自然,不长久的。蒙特梭利主张来自儿童内心喜悦的,自发活动会使儿童产生成就感,促进儿童发展其独立性,自信心及完美的人格。在实践中运用蒙台梭利教育的原理,不断改善着传统教育中不适当的,不为儿童欢迎的,没有长久效应的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