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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适时启动修改
发布时间:2017-08-09   来源:科德学院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适时启动修改

   分享:评论2017年07月23日06:25

    南京晨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适时启动修改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7月21日下午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经过表决,会议决定任命王江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因工作调整,会议决定接受张敬华辞去省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会议还决定接受许前飞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李强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依照有关规定,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修改《江苏省献血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批准江苏省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批准了南京、淮安、镇江等市报批的6件法规和修改、废止法规的决定。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政府要按照省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强化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以贯彻实施《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规划布局,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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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幼儿教师流动率高达35%

  7月21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江苏幼儿教师的流动率高达35%,不少幼儿教师的工资仅为千元左右,严重影响了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性。鉴于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关于发展民办教育方面出台了许多新规定,将民办教育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我省条例与其规定有些地方已不相适应,需要依据上位法以及党和国家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为此,江苏将适时启动《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修改。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黄欢